English 加入收藏
首页

教务管理

首页 / 教务管理 / 正文

东北林业大学留学生(学历生)中文能力要求

东北林业大学

留学生(学历生)中文能力要求

20176月制定,20223月修订)


根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和《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教外〔201850号)精神,在进一步加强留学生汉语教学的基础上,对留学生(学历生)(以下简称留学生)的中文能力提出如下要求。

第一条 汉语为留学生的必修课,本科生在读期间须完成至少6学分的汉语学习,硕士生在读期间须完成至少4学分的汉语学习,博士生在读期间须完成至少3学分的汉语学习。

第二条 接受中文授课、学习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或者艺术学学科专业留学生中文能力须达到HSK四级180分及以上,学习文学或者法学学科专业的留学生,中文能力须达到HSK五级180分及以上,方可直接进入专业学习。

第三条 未达到进入专业学习中文能力要求的留学生,须在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国际学院)进行为期一年的汉语补习。

第四条 汉语补习结束后,中文能力达到专业学习要求并取得相应汉语水平考试成绩报告的留学生可进入专业学习。

第五条 接受中文授课的留学生进入专业学习后须继续强化汉语学习,原则上须在进入专业学习一年内通过HSK五级考试。

第六条 根据《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相关要求,2018年秋季及之后进入专业学院学习接受中文授课的留学生,毕业时中文能力应当达到HSK五级水平;接受英文授课的留学生在读期间必须学习汉语课程,毕业时,本科生的中文能力应当至少达到HSK四级水平,研究生的中文能力应当至少达到HSK三级水平。

第七条 接受中文授课的留学生如具有HSK五级或六级成绩报告,可申请免修汉语,但免修不免考。接受英文授课的留学生如具有HSK三级及以上成绩报告,可申请免修汉语,但免修不免考。

第八条 本要求由国际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东北林业大学留学生进专业学习汉语水平要求》(东林校外〔201755号)即行废止。


上一条:留学研究生常见问题解答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for International Graduate Students
下一条: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