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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博士研究生申请延长奖学金期限的通知

2021-2022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研究生申请延长奖学金期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个别日常学习态度认真、表现良好、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于20217月毕业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延长奖学金学习期限。

 2.提交申请前,学生须通过本学年奖学金年度评审、研究课题中期考核及完成开题报告等培养要求。

3.奖学金期限最多延长一年。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需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附件1,可在国际交流学院网站下载,也可以到学院210办公室领取)。

 2.申请表一定要逐项如实填写,并详细写明申请延长奖学金期限的原因。(表格上必须有本人手写签名

 3.申请人须于423日前将延期申请表提交至国际交流学院210办公室,不在学校的同学请扫描后发送电子版至lichao@nefu.edu.cn。因个人原因未按期提交表格,且未向学校提前说明的,视为放弃申请延长奖学金期限资格。

 4.各专业学院组织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延长奖学金期限院校意见表》相关内容,确认是否提交开题报告、是否通过中期考核等信息,并对学生是否达到培养要求等相关情况予以明确说明,且须院系盖章,于510日前送至国际交流学院210办公室。

 5.经导师、所在院系评审后,国际交流学院将汇总申请情况,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后,国际交流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将把批复结果告知申请人。

6.申请人如是国别奖学金生,请于4月底前向其本国派遣部门提出申请,学校将协助提供相关证明。

三、注意事项

若有疑问请与学生事务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86-451-8219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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