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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 拟给予退学处理告知书

ISRA IBRAHIM IDRES ABAS(学号:2017421019):

经核查,你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超过规定期限未完成学籍注册,学院曾多次与你联系未果。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留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东林校外[2017]24号)第一章第六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或请假逾期两周(含两周)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经学校研究,拟给予你退学处理。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有异议,请在202072617:00之前将书面陈述和申辩材料发送至lym@nefu.edu.cn

本告知书已通过微信和邮箱发送给你本人。鉴于目前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以公告的方式送达。

特此告知。


东北林业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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